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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遇到楼盘减配 3大问题该注意

发表于2012-04-16
●将“大件”品牌写进合同

金鹰腾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钟认为,当住房的居住功能成为第一位时,房产品的品质和用材就应该尽可能在合同中“量化”,因为只有这样,购房者才能“知根知底”,防止自己的房子尽量不“短斤少两”。

据陈钟介绍,现在的毛坯房购房合同约定的比较宽泛,比如外立面用石材,最多合同中只写明石材,不会标明品牌,电梯最多只写合资或进口电梯,不会标明品牌和型号。而即使同一品牌的电梯各种指标也差异很大,如运行速度。

陈钟建议,像这些“大件”,可以在眼下的弱市下争取和开发商协商,将品牌、型号约定进合同。还有,像精装修大堂的装修标准,购房合同基本上也不写明,但购房者至少可以尝试约定“石材地面或墙面”的内容,大致匡定档次。

●住宅设计规范记心间

假如购房合同约定少,陈钟建议购房者,可以熟记一些住宅设计规范的标准。按照法律规定,只要不符合设计规范的房子,即使合同没约定,也可以退房。

按照2003出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》,住宅不得低于2.8米,窗户高度不得低于90公分,入户门高度不得低于2米,宽度不得小于90公分。不少小区的入户门宽度也不符合设计规范。

比如卫生间便器、洗浴器(浴缸或喷淋)、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,现在一些小户型也可能不达标。

●看清合同约定,收房仔细核对

以前买房,很多人都不看合同,其实,合同中也有不少约定的内容。只要是违背设计方案的内容,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改回来或退房。

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认为,楼盘设计方面的变更,如户型、朝向、门窗尺寸方面,如果开发商变更设计,而且实际交付尺寸和设计标准差别较大,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在相关部门批准变更同意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购房者,而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。没有书面答复,购房者也有权因此要求退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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