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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【今日话题】新建社区商业设施需占总面积10%济南你达标了吗?

发表于2012-08-09
近日,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》,意见对解决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,给予了相关政策层面的支持。

《意见》提及,要制定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,其中,新建社区(含廉租房、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、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)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%

同时,《意见》还提出,地方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,用于支持社区菜店、菜市场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、便利店、早餐店、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。这个政策能有效解决大型居住社区的周边配套困局问题。

那么筒子们看看你们身边的社区吧,有哪些是达标的呢??周边的配套设施完善的又有多少呢??
开发商们只顾着多盖楼多卖楼,却忽略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配备啊,现在国家出台政策了,你们是不是应该严格执行了呢??
咱们是不是以后就不用为社区周边商业配套发愁了呢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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